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原定 2026 年 9 月 15 日生效的 F-1 学生新规,目前处于暂停状态: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 9 月 14 日裁定推迟生效日期,适用全国;政府 9 月 30 日已向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对在尔湾读私立高中、在加州大学尔湾分校等大学就读或准备赴美读本科、研究生的国际家庭来说,现行的「身份存续期」(Duration of Status,简称 D/S)规则仍然有效,但新规的方向值得提前了解。

F-1 四年期限新规:发生了什么

  • 2026 年 7 月 17 日:国土安全部在《联邦公报》发布最终规则(91 FR 44976),把 F、J、I 三类非移民的入境期限从 D/S 改为固定期限,生效日定为 9 月 15 日。规则说明提到,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将近 22,000 条公众意见。
  • 8 月 18 日:总统高等教育与移民联盟(Presidents’ Alliance on Higher Education and Immigration)、NAFSA 等组织起诉国土安全部,并申请初步禁令。
  • 9 月 14 日:F. Dennis Saylor IV 法官依据《行政程序法》第 705 条推迟规则生效。法官认为原告很可能胜诉,理由包括规则在多个方面「武断而任意」,例如缺少合理的成本收益分析、没有实质回应重要的反对意见。
  • 9 月 30 日:政府提交上诉通知,上诉至第一巡回上诉法院。据 Inside Higher Ed 10 月 5 日报道,此案仍在进行中。

法官在裁定中解释了为什么暂停适用全国而不只限于原告:原告代表将近 600 所公私立院校,而全美高等院校超过 5,000 所,只对部分学校暂停,会形成两套并行的规则。

F-1 四年期限新规:新规原本要改什么

以下是最终规则中与 F-1 学生直接相关的条款。它们目前没有生效,但如果上诉结果改变,可能重新启动。

项目 现行 D/S 新规
入境期限 只要保持学生身份即可停留 按 I-20 上的项目长度,最长四年,从项目开始日期起算
延期 由学校指定官员(DSO)在系统内延长 须向移民局(USCIS)递交延期申请(Extension of Stay),可能需要采集生物信息
完成学业后离境宽限 60 天 30 天
本科及以下换专业、转学 按学校与 SEVP 流程办理 须先在签发 I-20 的学校读完第一学年,SEVP 批准的例外除外
研究生换项目、转学 按学校与 SEVP 流程办理 整个项目期间不得更换教育目标;转学须有 SEVP 因特殊情况批准的例外
语言培训项目 — 新增:累计不超过 24 个月,含假期

另外几点:入境前 30 天的提前入境期不计入四年;因学业察看、停学等原因未能按 I-20 日期完成学业,一般不能作为延期理由;就读公立高中的 F-1 学生累计 12 个月的法定上限保留,并明确包括由纳税人资助的特许学校。

已在美国、按 D/S 入境的学生,新规设了过渡安排:可以停留到 I-20 上的项目结束日期(或工作许可卡到期日),但最长不超过新规生效后四年,加上 60 天离境期,即 2030 年 11 月 14 日。

F-1 四年期限新规对尔湾家庭意味着什么

眼下不需要改变计划。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国际中心与南加州大学国际学生办公室都已通知学生:法院裁定后,现行 D/S 规则继续有效。学生照常维持身份,以学校 DSO 的通知为准。

但选校、选专业的时间点更重要了。 新规最影响家庭决策的是「第一学年」这一条:本科生如果入学后发现专业或学校不合适,按新规要先读满一年才能换专业或转学。对申请本科的尔湾高中国际学生来说,申请阶段把专业方向和学校匹配度想清楚,在新规可能恢复的情况下尤其必要。

研究生的限制更严。 按新规,研究生在整个项目期间都不能更换教育目标。正在准备申请硕士、博士的学生,项目选择基本就是一次性决定。

项目长度超过四年要提前算。 本硕连读、五年制工程或建筑项目、需要延期毕业的情况,按新规都要向移民局申请延期,处理时间无法由学校控制。

EDUBUS 对 F-1 四年期限新规的建议

  1. 以学校 DSO 的通知为准:新规是否、何时生效取决于上诉结果。出境旅行、换专业、休学等重大决定,先咨询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这也是上述两所大学给学生的建议。
  2. 申请季把专业与学校匹配度放在前面:新规的「第一学年」条款一旦恢复,入学后调整的成本会明显上升。本科选校与专业规划见大学升学规划。
  3. 申请研究生时把项目选择当作最终决定:研究生阶段换项目在新规下不被允许,申请前要核对课程设置与职业方向,见本科申美国研究生。
  4. 私立高中国际学生提前了解基础规则:I-20 的签发、入境时间与随身携带要求,见 F-1 学生身份与 I-20 的六个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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